依据2021年8月特医资讯编撰
8月颁发的法规政策等
1、8月上旬国家医疗保障局发文,提供其他收费项目分类具体信息的通知,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特医食品等项目增补为“其他收费项目”。
这项政策意味着医院HIS系统开给病人的特医食品,须按通知要求提前申报,由医保部门编码统管,此举有助于规范特医食品在医院端的收费,促进行业发展。
也有企业表示特医进入医保数据库但却是自费产品,将来实施DRG按病种收费,特医产品会作为住院患者自费项目做扣除,从而减少了住院病人可被DRG支付的费用基数,影响医生处方特医的积极性。
关于DRG与临床营养的关系,请参考本公众号文章《特医大咖谈第五期|DRG给临床营养的挑战与机遇》。
2、8月下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评审中心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常见问题与解答”http://www.cfe-samr.org.cn/tzgg/202108/t20210825_3873.html。
小编摘录了其中三个关键解答:
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申请人应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等提供研发能力相关材料。申请人应设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机构,基础性研发工作可依托集团开展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三批试制样品工艺验证等研发工作应在生产企业开展。
小编解读:明确了基础性研发可外包
关于不同口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申请有哪些要求?同一申请人申请注册不同口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的食品原料、食品辅料、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等完全相同,仅食用香精、香料不同,按照同一产品注册申请。
小编解读:不同口味的特医可以按照同一产品注册,丰富了使用者的口味选择,从而提升了产品的适口性和患者的依从性
产品渗透压的标示有哪些要求?为便于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产品使用,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蛋白质(氨基酸)组件、碳水化合物组件、电解质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等产品应在产品标签、说明书[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项下标示产品即食状态下的渗透压。应提供渗透压的检测报告,并标示“本产品(标准冲调液)的渗透压约为XXX,供使用参考”或类似表述。
小编解读:产品渗透压在临床上影响患者的肠道耐受性,渗透压过高的产品可能出现腹泻等并发症,对于要进医院的特医,渗透压的标识很重要
获得批文的特医已经有78款了!
本月又新增了6款获批特医,1款儿童全营养(吉林麦孚的麦孚乐贝),2款非全营养碳水组件(石药集团中诺药业泰州的葆棠华,浙江益元素的益安喜),3款非全营养电解质组件(宜昌人福的枢能,山东若尧的若新,吉林麦孚的卡捷)。祝贺这些企业!
位于江苏泰州的中国医药城,是目前全国产业园中获特医批文的企业数目最多的。园区已有三家企业获得特医批文,分别是雀巢健康科学(中国)有限公司、鲲鱼健康药业江苏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中诺药业(泰州)有限公司。快倍溢咨询曾为中国医药城做特医产业规划(《快倍溢成功案例:中国医药城特医产业规划项目》),祝愿中国医药城厚积薄发,在特医领域创造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