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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营养科的崛起与特医的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3月18日发布了《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被称为是临床营养科崛起的重要标志

早在2016年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年纲要》就提出了实施临床营养干预的重要性。2017年发布的《国民营养计划(2017到2030)》强调全面推进、建立和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加强营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达到1 : 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等等。

而这一次印发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是健康中国纲要和国民营养计划中临床营养工作部分的落地。

文件明确了临床营养科的临床身份,作为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应当开展的七项工作,包括:(一)营养筛查与评估、营养诊断、营养治疗、营养宣教的实施与监督;(二)根据临床需求,参与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会诊,或加入MDT团队;(三)按需提供医疗膳食、肠内、肠外营养建议或处方;(四)规范管理、监督肠外营养执行;(五)规范管理医疗膳食业务;(六)规范指导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构的临床营养相关工作规范。

临床营养科的临床身份的确立以及地位的崛起是有利于特医的发展的。早在肠内营养(药字号,中国特医的前身)的时代,营养科并不是这类产品的主力科室,也就是因为其临床身份的缺失。

为什么说临床营养科的崛起是有利于特医的现阶段发展呢?因为特医发展的主要瓶颈就是医院渠道的缺失,或者说临床营养科是最契合现阶段特医发展的科室。

特医食品的全称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是针对疾病状态人群和疾病相关的,所以医院是最主要的使用场景,医生也是最主要的推荐者。

患者的营养补充方式包括了肠内、肠外和一般膳食的营养。病人又分为急性重症和慢性病。急性重症的病人往往都处于高分解代谢状态,蛋白质的分解大于合成,需要营养支持,肠内营养(药字号)和一些电解质、碳水类药物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满足了临床科室的需求,虽然很多产品配方已经固定使用多年,但更新换代尚未提上日程。目前颁发的特医法规和获批的特医品种偏向慢病营养和一般性营养不良,而且特医的入院、处方路径尚未完全通畅,也不像肠内营养那样有医保支付,临床科室大夫自然处方的是肠内营养。慢性病人的营养特别是急性重症期以外的,不是临床科室医生的重点关注,因为他们更多关注的是术后临床结局,却正是临床营养科大夫的重点关注和职能范围之内(详见临床营养科的临床身份一、三、六),因此特医与临床营养科关联得更加紧密

但是,临床营养科受以往的医院归口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影响,常常只能接触到专门挂营养科的患者,无法参与到所有有营养风险和不良的患者的营养诊断和治疗中。

《2019年西部地区230家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营养科现状调查与分析》显示,在参与调查的230家医院中,临床营养科的归口部门是临床的医院仅占22.2%,可能东部和中部地区的该比例会更高一些。

1994年制定及后续多次修订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尚未纳入临床营养科。换句话说,全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科目均不包含营养科。

通过这一次的指南,确定了临床营养科的临床地位,能更多地在全院范围内的患者实施影响,因此是有利于特医的发展。
从另外一个角度特医的发展也利于临床营养的崛起。

指南规定,临床营养应当开展的工作之一就是规范指导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使用,包括入院、配送、管理、实施等一系列工作,而这些工作也夯实了临床营养科在医院其他科室不可替代的位置之一。

特医也使得临床营养科有了自己更加对口的产品和工具,更利于临床营养工作的开展。

因此,特医的发展与临床营养科的崛起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希望这种良性的互动能更加促进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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