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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蓝帽到小蓝花

上个月,在一次聚餐中,一健康产业的投资人提及他的校友,也就是一上市公司董事长,让他太太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并食用某保健品一两个疗程后,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原因是该保健品重金属超标,引起肝肾功能衰竭。大家听完一阵唏嘘惋惜,我不禁加问了句“这产品是蓝帽子吗?”投资人回答"如果是就不会是这结局了。”

保健食品行业都知道蓝帽子是保健食品标识,早在1996年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就规定,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并对标志的图形和使用做出了要求,在其配套文件《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也提及“保健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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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开始,保健食品的审批权由卫生部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将之前的法规陆续更新后,虽没有再在法规里进一步强调“保健食品标志”, 但使用“蓝帽子”作为保健食品标志仍然是行政惯性。政府部门对保健品企业实施注册和管理办法,提高了准入门槛,规范了市场,但也并不希望为企业过度背书。政府的监管行为主要包括:对企业发放注册许可时进行审批,以及在以后的生产中抽检等,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应该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责任。

2022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就组织制定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http://www.gov.cn/xinwen/2022-

03/27/content_5681779.htm),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一条即为“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作为保健品标志很可能重新在法规中被突出强调。消费者在购买国内保健品时,如果没看到蓝帽子的标识,却有保健功能的宣称,如文章开头提到的产品,在购买前确实可以多考虑考虑。特医不同于特定人群调节身体机能为主的保健食品,是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专业门槛更高,部分产品甚至还是使用者赖以生存的刚需品,在中国目前市场的初期阶段,更需要指引。“倍氨敏”大头娃娃事件,其实就是折射出特医使用需要引导和标识的现实。“倍氨敏”只是一款普通的固体饮料,母婴店的导购员,把它推荐给对蛋白过敏的婴儿家长,而“倍氨敏”的营养素和氨基酸/蛋白含量都不能满足婴配的要求以及婴儿的发育,最终,孩子是以维生素D缺乏导致的“佝偻病”被确诊。这是多例被误导使用固体饮料而非特医食品的案例之一。就在今年的11月份,国家局对特医也拟定要设立小蓝花的标识,详见国家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https://www.samr.gov.cn/hd/zjdc/202211/t20221107_35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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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指南的征求意见稿,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标志应位于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除此以外,公告对上市产品标签的指导意义还包括以下方面:对商品名称及商标的大小和位置,以及主要展示版面的内容做出具体限定;需要在包装上标注技术性参数(渗透压以及临床试验概括性描述)以及注意事项(例如监测血糖和血清离子浓度);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拟取消特医食品所有年龄段的所有营养素的功能声称,含量声称未做要求。特医食品不应对产品中的营养素进行功能声称,此点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就有提出。要知道,国标仅对0-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的必需成分禁止含量和功能声称,对6月龄以上人群未作要求。对特医确实严格!

从小蓝帽到小蓝花,有了这些标识物,期待特定产品的使用将更加合规。